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数日以来,争议不断。
12月1日,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实施过渡期结束,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陆续投放市场。
据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此前介绍,新标准在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功率限值、防火阻燃、塑料件占比、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防篡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等方面均有较大优化和提升。
考虑到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同时,为保证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充分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此外,工信部还指出,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鼓励消费者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更换为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鼓励消费者定期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12月4日,澎湃新闻记者随机走访上海以及湖南株洲等地区的电动自行车门店发现,目前电动自行车终端门店对新国标车的态度不一,有的门店正在持续进货,有的店处于停售观望状态。有品牌门店负责人反映,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厂家供应不够充足,店家也担忧新国标车会因价格更高而滞销,因此有的门店暂未上架新国标车。此外,不少店家认为,新国标电动车在实用性和舒适性方面仍有待提升。
2025年12月05日 08:03 作者: 邵冰燕 秦盛 师英伟 邢玉珠 来源: 澎湃新闻风险提示:本文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数据源于市场公开信息。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应谨慎评估风险。股票和基金投资存在风险,投资需谨慎。